6.1 一般规定


6.1.1 管网安装完毕后,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、严密性试验和冲洗。
   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检查强度试验、严密性试验冲洗记录表。
6.1.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。干式喷水灭火系统、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检查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记录表。
6.1.3 系统试压完成后,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,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,且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.0.2的格式填写记录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 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6.1.4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。冲洗顺序应先室外,后室内,先地下,后地上,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、配水管、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。
     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    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6.1.5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:
    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,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  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   检查方法:对照图纸观察、尺量检查。
    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;精度不应低于1.5级,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.5—2倍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    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。
    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.仪表、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,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,且应做明显标志,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6.1.6 系统试压过程中,当出现泄漏时,应停止试压,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,消除缺陷后,重新再试。
6.1.7 管网冲冼宜用水进行。冲洗前,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。
    检查数量;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
6.1.8 冲洗前,应对管道支架、吊架进行检查,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观察、手扳检查。
6.1.9 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、杂物的管段,应进行清理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6.1.10 冲洗直径大于100mm的管道时,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,但不得损伤管道。
6.1.11 管网冲洗合格后,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.O.3的要求填写记录。
6.1.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,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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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一般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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